开放时间

每周二至周日
9:00-17:00

预约电话

021-62932068

邮箱地址

qxslibrary@sjtu.edu.cn

展馆地址

上海市徐汇区
华山路1800号

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教育活动与收费项目实施细则(试行)

2025年09月01日
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

为规范钱学森图书馆主题宣讲及教育活动的收费行为,合理补偿钱馆运行成本,保障活动质量和可持续发展,同时体现公益性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上海交通大学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,制定本办法。
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在馆内外举办的各类主题宣讲及教育活动。具体包括:

外单位在本馆举办的涉及收费项目的活动。

本馆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且约定本馆应收费的活动。

本馆向社会公示的需收费的活动。

本办法不适用于本馆常规开展的公益性教育活动。


第三条 收费原则

1. 公益为主:坚持社会效益优先,对符合公益性质的活动实行优惠或免费。

2. 公开透明:收费标准、减免政策、收费流程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。

3. 依法合规: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,使用合法票据,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。


第四条 主要收费项目

1. 团队导览蓝牙耳机租赁(含讲解)费用

1.1 25人以下按人计费,20元/人,讲解时长约50分钟

1.2 25人-50人按团计费,500元/团,讲解时长约50分钟

1.3 50人以上团队需分批,每批不超过50人,参照1.1、1.2规定计费

2. 课程服务费(馆内)

2.1 30人以下,2000元/团(含场地和师资),时长约1小时

2.2 30人-80人,3000元/团(含场地和师资),时长约1小时

2.3 80人以上团队需分批,每批不超过80人,参照2.1、2.2规定计费

3. 课程服务费(馆外)

3.1 不限人数,每场收费课程服务费2000元,时长1-2小时


第五条 费用减免

1. 减免对象:与本馆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;上级指导单位;校内相关部门;其它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公益性活动(如面向现役军人、残疾军人、军队离退休干部,以及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人遗属等举办的活动)。

2. 减免标准:

上级指导单位、校内相关部门以及其它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公益性活动,如需申请减免,需由经办部门填写费用减免申请,详细说明减免理由、减免建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由分管领导审批后转财务人员执行。


第六条 收费流程

1. 钱学森图书馆公示收费项目及费用标准

2. 申请方根据公示提出服务需求,经办部门根据需求内容核算费用,并填写《钱学森图书馆收费项目确认单》。

3. 如有费用减免申请,按第五条程序进行审批。

4. 财务人员根据《钱学森图书馆收费项目确认单》向对方收取费用,申请方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,将足额费用汇入本馆指定的银行账户,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“活动名称+确认单编号”,原则上不接受现场现金支付。

5. 财务人员确认款项到账后,根据国家规定和申请方需求,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。


第七条 收费监督

1. 本馆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负责对收费行为的合规性、透明度进行监督检查。

2. 收费标准、监督电话应在馆内显著位置及官网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
3. 申请方如对收费有异议,可向综合事业部提出书面申诉。


第八条 违规责任

1. 馆内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,擅自减免、提高收费标准或私设收费项目,将按学校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2. 申请方未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,本馆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活动,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;同时将影响其未来活动申请资格。


第九条 附则
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,试行期一年。



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

2025年7月29日


附件: